我深知要说一口漂亮的英语得先从正音开始。有了这样的基础,才能在不是说英语的环境下,凭着查字典看音标,就能正确无误地把不熟的单词念出来。之后,我买了一本简单的英语会话书籍,确认每个单词都能按照字典中的音标正确地念出来之后,便利用零星时间反复慢速将会话的内容念出来。练熟后,我就在校园找一个无人的地方,把书本合起来,然后一个人分饰两角,把当天所学的这则会话「表演」出来。
再复述一次,我采用 (过度学习)的方式,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凭着听一张 K.K.音标教学唱片学会了音标。接着我又用了三个月,以 的方式一遍又一遍慢速朗读会话内容,一人分饰两角一遍又一遍地把内容「表演」出来,竟然也达到了可以自由开口说英语的地步。部分读者一定觉得不可思议,且让我细细道来!
我如何学 K.K.音标
1.我十八岁才开始真正学英语
我在十八岁的时候才真正开始发愤学英文。十八岁前的我曾在初中及高中时,共学了六年英语,按理说应该是在听、说、读、写方面都有一定的基础。无奈我学的都是应试英语,只知死背单词与死记语法规则,再加上每次上课,英语老师讲英语都带有浓厚的乡音,不知所云,因此每次上课我都提不起兴趣。
1966 年,我高中毕业参加台湾的大学联考,英文一科我才考了 7 分(满分为 100 分),与其他五科分数加起来总分连 200 分都不到。当时台湾只有十二所大学,最低录取分数就高达 324.5 分。我当然考不上大学,而只好转念军校。我之所以选择就读军校,一是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二是为了远离从小生长的眷村,避免大人指指点点,说赖家大儿子从不念书,是个没出息的孩子。
然而,就在接受了三个月严格的入伍训练之后,我的心智开始成熟起来。我想有点作为,不希望就此平平淡淡地过一生。十一月,进入军校一个月后,我受到班上英语极好的曹近曦同学(他英语一科获得 98 分,但数学 0 分,也只好到军校念书,细节请见我的自传)的影响英语口语,重新点燃了对学习英语的热情。曹同学的口语极好,发音和美国人如出一辙,这要归功于他担任空军翻译工作的爸爸。曹爸爸一家住在台南空军基地附近,在近曦五岁的时候,曹爸爸就让他与附近美军军眷的小朋友在一起玩,因此他的英语是自然而然地学成的。先学会说,再学会认字及阅读英文童话或漫画书,到初、高中时近曦已经开始阅读《时代周刊》( Time )、《新闻周刊》( )等英文新闻刊物,词汇量大增。他在高中时的水平就已远远超越学校所有的英语老师,但他并不以此为傲,只庆幸自己有个好父亲,安排他在以英语为母语的环境下自然地学会地道的美语。我在军校的四年期间,他从未教过我任何英语,只告诉我要从口语学起,不要死记单词,而要勤查英美人士编著的词典,抄下词典中的例句,这样才能真正懂得如何运用这个单词。他说这是活记单词,而不是死记单词英语口语,即一直拼单词,却不知如何与其他单词搭配。我受到曹同学的启发,十八岁时在军校开始了自我学习英语的生涯。
2.买电唱机及音标唱片,开始学发音
学习口语的首要条件是寻找到正确的声音源,也就是必须要通过正统的音标唱片进行跟读。K.K.是两位美籍学者 John 及 的姓氏( 和 )缩写,也就是俗称的美式音标,以区别于 所创的英式音标。
为了从头学英语,我向父亲借了七百五十元台币(当时我一个月的薪水是八十五元台币)买了一台附带收音机功能的手提式直流电唱机(用电池驱动的电唱机)。另外,我在书店购买了一张附有 K.K.音标小册子的教学黑胶唱片,就这样利用我在第一章所提及的三个学习英语的基本态度展开了为期三个月的音标学习过程:
(1)善用零星时间